广东佛山2025中级会计资格复核和成绩复查的公告,详细情况如下:
关于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和成绩复查工作有关事情的公告
各有关考生:
2025年度会计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已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依据《广东财政厅关于拓展2025年度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成绩复查和考后资格复核等有关事情的公告》(粤财会函〔2025〕20号)规定,现就我市中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成绩复查等事情公告如下:
1、考后资格复核
(一)复核对象。
2025年度中级资格考试全科成绩合格(含《财务管理》科目免考)考生须参加考后资格复核,未参加考后资格复核或未通过复核职员将不予核发资格证书。
上述公告规定的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同的学历或学位,应于2025年7月2近日获得。会计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
依据《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方法〉》[(87)教计字105号]规定,第二学士学位在层次上是大学本科后教育,与培养研究生一样,同是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一种渠道。第二学学士学位授与资格只有教育部批准设置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高等学校才有权颁发第二学士学位证书。同时具备全日制统招的大学学士学位证和自学考试的学士学位证不是第二学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方法颁发。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字、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三)时间和方法。考后资格复核实行线上办理。考生应于2025年11月11日9:00至11月22日17:30登录广东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s://kj.czt.gd.gov.cn,以下简称信息平台),点击“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模块进行资格复核申请。逾期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复核申请。各区会计职称考试管理机构应按规定通过信息平台,对考生提交的复核申请进行审核。
(四)材料清单。
1.2025年度全国会计中级资格考试在线报名考生信息表[可登录全国会计职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https://ausm.mof.gov.cn/index/),在首页“服务大厅”—“考试服务”—“报名表打印”菜单,或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点击个人主页的“报名表打印”菜单,进行报名信息表打印]。
2.考生报名用的有效身份证件。
3.学历或学位证书。
4.会计专业工作简历表(附件1)。
5.考生承诺书(附件2)。
上述材料种类为图片,格式应为.jpg 或.jpeg。
(五)咨询电话。
我市会计中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工作根据属地原则,由各区会计职称考试管理机构负责。
考 区
咨询电话
禅城区
0757|83203351
南海区
0757|86229326
顺德区
0757|22835586、22326095
高明区
0757|88828473
三水区
0757|86168029
2、考试成绩复查
(一)复查对象。对考试成绩有疑义的2025年度会计中级资格考生,可申请考试成绩复查。
(二)时间和方法。考生对2025年度中级资格考试成绩有疑义的,应于2025年11月11日9:00至11月22日17:30登录广东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s://kj.czt.gd.gov.cn,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进入“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成绩复查”模块,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等办理成绩复查申请。逾期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复查申请。
我市成绩复查由市会计职称考试管理机构负责按规定通过信息平台,向考生提供申请复查科目的明细分值,咨询电话:0757|83381225。
佛山财政局
2025年11月7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考试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